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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化粧品「停、看、聽」包裝標示看仔細,再下手

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日期:113年5月4日

 

  迎接5月母親節到來,想買化粧品增添媽媽與自己粧容,選購前您是否有仔細看外包裝標示呢?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琳瑯滿目各種化粧品前,應遵守「停、看、聽」三大原則:先「停」下來瞭解管理相關規定;「看」包裝是否有完整的中文標示(含品名、製造或輸入業者的名稱、地址及電話、許可證字號、全成分、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使用注意事項等);不「聽」信誇大、虛偽或涉及醫療效能的產品。

 

   113年截至4月衛生局已稽查331件化粧品,查獲16件未有中文標示,依化粧衛生安全管理法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化粧品業者刊登化粧品廣告時描述「淡化法令紋、抬頭紋」、「淡斑除黑」、「提升膠原蛋白」、「填凹澎潤」、「激活生長因子」、「細胞修復」等誇大不實內容,已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裁罰103件違規廣告。為維護市民美粧安全,將持續查核並監控網路及電視等通路平台。

 

  衛生局提醒購勿購買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之產品,想了解更多化粧品使用可加入「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fdacos/)。衛生局亦呼籲化粧品業者應遵守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避免觸法受罰。

 


標籤:#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