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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衍生智財權益應由市民共享 履約廠商任何私占行為市府將究責絕不寬貸

發稿單位:法制處

發稿日期:112年6月26日

 

近日市府所屬機關辦理採購案件衍生商標登記的爭議在社會上引起關注,黃偉哲市長發表嚴正聲明,市府將捍衛任何與市府活動相關的權利,包括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都應由本市全體市民共享不容私人獨占,更不容許承辦市府活動的廠商或任何人,將市民共享的權益納為私有,甚或企圖透過此等權益謀取商業獨占利益。

 

法制處進一步表示,市府以保障市民所共享之權益為最高指導原則,對於企圖侵犯市民共享權益的廠商,除依法訴追之外,對於違反之廠商將進一步列為日後限制承攬本府及所屬機關各項採購之參考。

 

市府在此呼籲廠商並重申,維護市民的公眾利益和權益是市府的責任,絕不容忍任何有損於市民利益的行為。請所有與市府及所屬機關合作的廠商應謹守企業的社會責任,秉持良好的商業道德及企業良心,共同努力為臺南市的繁榮發展奉獻力量,切勿貪圖近利,毀壞了企業聲譽。

 


標籤:#智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