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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46號演習於7月25日(星期二)實施

萬安46號演習南部地區將於112年7月25日(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整實施,車輛、行人、燈火、門窗管制,須接受軍、憲、警及民防人員實施防空疏散避難,違反管制命令,依民防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