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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回應有關林燕祝議員質疑本市房價過高是否有炒作拉抬情事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日期:12月4日14:55

 

有關林燕祝議員質疑本市房價過高是否有炒作拉抬情事,市府回應如下:

一、為抑制房市短線炒作,財政部105年1月1日起實施不動產房地合一所得稅,其短期1年炒作買賣,稅率高達45%,2年內也要35%,2年至10年為20%,短期炒房是要付出很高的代價。考量近來房市交易過熱,財政部已特別要求各國稅局,針對紅單、預售屋和成屋交易列為選案查核重點,以維護租稅公平。

 

二、目前社會各界對於囤房稅之課徵及對抑制房產炒作之效果仍有雜音,惟近期報載財政部表示中長期擬調高囤房稅稅率上限,將持續關注蒐集有關資料,俟「房屋稅條例」修法有共識或明確方向,努力整合各界共識後提出適當方案。

 

三、為抑制房市炒短線亂象,本市積極加強銷售及預售查核,地政局及法制處聯合不定期抽查市場銷售建案,除進行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檢查外,並查核轄內預售屋建案之買賣契約書,就定型化契約之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交屋保留款等15項攸關消費者權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稽查,同時也檢查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照,以維護消費者交易安全。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於取得建造執照前不得辦理銷售,違者依同條例第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下同)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截至109年12月1日共查核46件預售屋案件,符合規定25件(54%)、不符合規定21件(46%),其中已限期改正完畢有18件,改正中有3件,如逾期未改正將依相關規定裁罰,展現市府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的決心。

 

四、地政局在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部分,也持續查核申報不實案件,不論逾期申報或價格申報不實,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109年至今已開罰10件,請業者及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為因應買賣實價登錄新制,本(109)年7月1日起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透過互相確認內容以減少申報不實或哄抬價格情形,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且申報時機提前於申請登記時併同辦理,可大幅縮短資訊揭露時程,交易資訊提供更為即時;此外,地政局並將核實調整公告土地現值,合理稅賦負擔。

 

五、本(109)年10月31日及11月26日內政部與縣市政府地政、建管與消保官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主要查核重點包括:預售屋建案是否在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前就擅自銷售、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情形、刊登廣告有無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規定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代銷人員執業過程是否符合法令規範及接待中心或樣品屋是否取得雜項執照等事項。有關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之罰則已見上述;至代銷人員執業如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同條例第29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買賣契約書如不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廣告不實讓買家以為取得建照,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者,依同法第42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以達保障民眾權益之效。